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消息 据红网报道“我的3000元订金还能拿回来吗?”日前,湘西吉首网友龙女士在红网发帖投诉,她前段时间在当地的东风日产4S店,订购了一台“玛驰”小车,后因4S店强加装饰及其他原因提出退订该车,但4S店拒绝退还其3000元购车订金。
据龙女士介绍,8月11日,她在吉首市东风日产吉日4S店,订购了一台“玛驰”两厢小车,为此支付了3000元的购车订金。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约定,车主申请日产专有的“5050”车贷,对此并无其他附带条件。但事后销售人员来电称,办车贷必须要在购车原价的基础上,购买3000元的相关附加装饰。龙女士予以了拒绝,最终导致车贷申请未通过,付款方式只好改为全款支付。
“但随着日本将我国钓鱼岛非法‘国有化’,身边的人都在集体抵制日货,我也决定参与其中。”龙女士称,4S店当时是告知车将在9月底到店,她在9月中旬就向4S店提出退车。但4S店表示该车已在运输途中,此时退订属于违约行为,3000元的订金将不会退还。
无奈之下,龙女士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投诉,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憬对此点评称,该网友交的是“订金”非“定金”,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订金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也就是不涉及违约金赔偿,4S店应当将订金返还。“即使这3000元是定金,4S在签订购车合同后又附加装饰条件,网友也可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经红网“消费维权”频道转交,东风日产客服人员承诺,将会协商经销商与车主处理好此事。17日下午,龙女士来电称,她已与4S店就退订金达成一致意见——3000元订金转为购买东风自主品牌“启辰”小车车款。(记者 吴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