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雷锋式竭诚奉献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自1978年建队以来,充分发挥驻守雷锋家乡的政治区位优势,坚持用雷锋精神建队育警,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严格实施消防管理,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出色完成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官兵一心为民,竭诚奉献,34年如一日接力学雷锋,长期结对资助贫困学子、帮扶驻地困难家庭,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捐款捐物,特别是针对特殊群体创造性开展消防服务,编制了全国首部盲文版《消防安全知识手册》,编排了全国首套安全知识手语操,成立了全国首个消防特殊教育基地,依托全区40多个农家书屋建立消防志愿者服务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走出了一条具有消防特色的为民服务之路。大队官兵锐意进取,争当雷锋式尖兵,历届官兵先后荣获“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各级个人荣誉210余项;大队先后获得“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等各级集体荣誉240余项,并作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和湖南省唯一一个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代表参加了全国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座谈会。大队营区成为部队和社会各界学习雷锋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是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的优秀代表,他们34年如一日接力学雷锋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对消防队伍“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充分展示了公安消防部队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学雷锋活动的先进典范。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雷锋式竭诚奉献集体”荣誉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部队官兵要以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可靠、恪尽职守的政治本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他们舍生忘死、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在危急关头不辱使命;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竭诚奉献的优秀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习他们艰苦奋斗、锐意创新的拼搏精神,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向长沙市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学习活动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军民警民共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为推进“四化两型”、加快富民强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