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消息 据人民网1月4日报道(记者 林洛頫)业主花钱往新奥燃气购气卡里充值后,插入该燃气公司专用表读卡使用,现在却被燃气公司认定为“黑气”,要求全额补交差价,这一切让长沙市民檀晓(化名)觉得自己很冤。
优质服务,新奥燃气员工上门推销“优惠气”
去年7月,家住长沙嘉盛华庭小区的檀晓前往新奥燃气公司网点购买了500元的燃气,回家后将购气专用IC卡插入燃气表,结果发现IC卡出了问题,无法将购气数据读入燃气表,就此她联系了新奥燃气工作人员前来家中查看。
通过对燃气表检修和IC卡查询,工作人员发现檀晓家气表上的用气量超过公司电脑账户上的购气量3千立方米燃气。“燃气公司员工说每一个户头从开通起,所有的购气量系统都有记录,这一部分超出的气应该是‘黑气’,属于非正规渠道购买。”檀晓说道。
在核实数据后,燃气公司员工给檀晓更换了新的购气IC卡,并表示要其按2.45元∕立方米的价格补交3千立方米的燃气钱,才能往购气卡里充钱卖气,要不然檀晓在用完表上的剩余燃气后,将面临无气可买、无法再正常使用燃气的情况。
对此,檀晓告诉记者,家里燃气基本上都是在正规的营业网点购买,但由于平时自己和老公都要上班,有时燃气水电是公公帮忙冲卡缴费。而其中有2次是新奥燃气员工优质服务上门推销,说从其手中购买可以优惠,公公则以2元∕立方米的价格(正价为2.45元∕立方米),分别在2009年12月、2010年4月购买了1千立方米、2千立方米的燃气。
由于在补偿金上存在争议,檀晓与新奥燃气公司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她担忧的说:“冬天我们家开有地暖设备,一天燃气的消耗量就在23个立方米,目前卡里剩余的气量已经不多了,如果这个月还不能购买天然气,必将影响元旦和春节家里的正常生活。”
2年以后,燃气公司声称“优惠气”为黑气须补交全额气款
“2008年初家里就开通了燃气,如果不是这次IC卡出现问题无法读取数据,我们还真没发现买回来的气有问题。”对此,檀晓表示了自己的无奈,之前家里2次在外购气都是在插入IC卡读取完数据后,才将钱付给上门送卡的新奥公司员工,怎么现在会认定为是“黑气”,还要我自己来补交全额差价。
檀晓觉得这个亏吃得有些冤枉,她说:“我用的燃气表是新奥公司前来安装的表,使用的IC购气卡也是新奥专用卡,卡里输入的购气量也应该是在新奥公司的软件系统内输入产生的,如果是他们员工收了钱没有录入电脑,为什么要消费者来承担全额损失呢?”
随后,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2011年3月,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新奥员工利用公司监管漏洞,以“内部价”兜售天然气7万多立方,导致燃气公司损失20余万元的案例;2012年6月27日,一名被新奥燃气开除的员工联合还在新奥燃气上班的一名员工,利用补充损耗的用气卡盗取公司燃气,对外进行销售,最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两个案例中有不少购气市民和檀晓的情况相似。
但当时这些被骗用户都是补交0.45元∕立方米的天然气差额,就可以正常用气了。针对此事檀晓咨询了新奥燃气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檀晓家不属于上述案件范畴,所以必须补交全额差价。
然而,檀晓的事情并不是个例,早在今年9月份,“长沙新奥燃气控诉群”里面就已有20多人存在和檀晓一样的情况。
律师指出,燃气公司单方记录无权否定市民持有燃气的合法性
记者就此事拨打了长沙新奥燃气公司服务电话,一名负责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所谓的“黑气”是有人利用高科技手段侵入燃气公司系统,然后将燃气低价销售给市民;像檀女士这样的情况,她买到“黑气”的可能性很大。
“目前在湖南地区只有新奥燃气一家企业经营居民生活用气,属于行业垄断,这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无法分辨到底是新奥燃气公司提供的天然气还是所谓的‘黑气’;燃气公司因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该把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檀晓说出了自己心中的委屈。
对此,记者联系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袁伟平律师,他表示:燃气公司作为合同双方中普通的民事主体,它的商业信誉水准和市民是平等的,不能依照自己单方作出的销售记录就判断市民持有燃气行为的非法性,认为对方购买的是“黑气”。
“对于此类情况,除非燃气公司能拿出确凿的证据,例如能提供利用高科技手段侵入公司系统盗取‘黑气’的人、‘黑气’交易信息等,不然无权否定市民持有燃气的合法性,更不能擅自利用技术优势进行所谓的‘维权’,要求消费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袁伟平律师说道。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檀晓给记者打来电话,迫于无奈的她已向新奥燃气“妥协”,交了3000元罚金后已恢复用气。记者试图了解3000元的罚金是以什么依据为计算标准时,她不置一词。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