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暴雨,外表光鲜的城市,都脆弱得不堪一击,内涝不断重复上演。诚然,内涝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当前法规条例标准样样俱全,各地政府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要拿出实实在在的防涝行动,对城市负责、对百姓负责。
内涝是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其根源是长期以来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排水系统标准过低,现有排涝设施跟不上积涝的步伐,需要从城市建设、排水设施、雨水收集、雨污分流等各个环节加以治理。
现实情况是,我国多地排水管道是按照一年一遇、两年一遇来建设的。若想短时间内将城市的排水管道全部改造、提升排水标准,并不现实,各地亟须采取有效减缓内涝的应急之策。
今年1月1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开始实施,应急之策、治本之路都清晰可见。时间表、路线图都十分明确,各地要抓好落实。首先,要防患未然,把防汛工作做在前头。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地提前做好防范,细之又细地做好下水道疏浚、清淘雨篦子等工作,排查改造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加装安全防护设施。
同时,在雨季来临之前,城市管理者还要加紧做好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除涝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加快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等。
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防治内涝更体现着执政者以人为本的民生情怀。各地主要领导头脑中要真正有依法规防内涝的意识,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狠抓落实,采取切实的改进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增强城市排洪能力,让老百姓看到希望。切不可等到内涝酿成惨剧后,举着这是“几十年一遇的强降雨”的挡箭牌道歉了事!(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 关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