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将实行免予上线检验政策。邹麟 摄
记者 何正清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9月1日起,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上线检验;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激增,检验供需矛盾日趋加剧。9月1日起,拥有6年以内私家车的车主,今后可以不用在车管所排队等候给爱车做年检,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私家车6年内免检,6种情形不免检
9月1日起,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实行免予上线检验政策。上述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每两年定期检验时,车主或代理人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直接到本市19个办理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适用免检政策的车型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此项措施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可以享受两次免检政策;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注册的,可以享受一次免检政策。
此外,还有六种情形不能享受免检政策:1.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2.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3.行驶证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4.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5.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6.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
钟情改装需注意,非法改装将被依法查处
年检制度的一项重要作用,就是查处非法改装车。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对发现的车辆违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情形,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机动车检测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检测监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