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郴州市电视问政整治“为官不为”现场。贺茂峰 摄
群众代表在电视问政现场向被问政官员提问。贺茂峰 摄
被问政官员回答现场观众代表提问。贺茂峰 摄
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刘晓军 贺茂峰)9月23日晚,湖南省郴州市举行整治‘为官不为’专场”电视问政。节目采取现场直播,群众代表现场提问,点评嘉宾现场点评。这是该市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整治“不作为”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郴州市近日还出台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五个一律问责实施细则》。“为官不为”是指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细则》明确对五个方面的“不作为”进行问责: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履职尽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据了解,日前,由郴州市作风办牵头,联合市优化办、市统筹办、市创建办,对一批“为官不为”、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共有5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