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消息 据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2月22日讯(记者 龙文泱 姚学文)小区内配套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天价”,公办幼儿园又难进,让许多市民很苦恼。随着近日长沙市《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及产权移交的实施办法》的出台,这一问题将有效缓解。
“原来开发商对无偿移交配套幼儿园有顾虑,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建设用地是购买取得。”长沙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周振飞介绍。为了挣回成本,开发建设单位多把配建幼儿园出租给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又把成本转嫁给了小区居民。
此次出台的《办法》,从规划用地开始,约定了开发建设单位应履行配套幼儿园配建及无偿移交的责任和义务,由政府无偿为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用地。配套幼儿园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无偿将幼儿园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接受移交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类幼儿园学费按照或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小区居民子女优先入园。该《办法》自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获悉,近3年,长沙市新增公办幼儿园115所,公办幼儿园总数达到294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6%。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能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