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1月31日讯(记者 范思鼎)3个联合国非遗项目,4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18个国家级非遗项目……长沙人大代表吴建平罗列着湖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取得的种种成就。
但是另一方面,罗建平也很清楚地看到非遗工作在观念和现实上的问题。“我们以为‘文化遗产’就是‘文物’,把对文物的保护等同于对整个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是相当片面的。”吴建平还指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高龄化,使一些需要依靠口授的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消失,村落的空巢化和机械化也对传统技艺造成严重破坏。而多年来,非遗工作处在无法可依的现状更让吴建平觉得迫在眉睫。
事实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早在2011年便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但是吴建平认为,在实际管理中能够结合湖南实际的法律条款并不明确。“这也给我们出台地方性法规留下了较大空间。”吴建平依然乐观。
“现在,全国已有13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我们湖南也有近十年的非遗保护工作经验,省文化厅也做了大量工作。2015年,我希望《非遗法》能够在我们湖南真正落地。”吴建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