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恶意中差评师”还需完善评价机制
对于越来越多的卖家遭遇“恶意中差评师”,很多卖家开始结成联盟,在一些论坛上发帖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向一些刚开网店不明真相的店主介绍了其中的一些门道。
“‘恶意中差评师’多是使用新注册的账号,且账号明显是乱填的字母或数字,买家信誉度也很低,一般在2星左右。但是,操作很熟练。不在指定聊天工具上交谈。他们即使在线,也不用购物网站指定的聊天工具和卖家交流,往往逼迫卖家主动打电话给他们。这样能够规避卖家的投诉和相关购物网站的‘判罚’”。
除此之外,新开张的小店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金益智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对高信誉的卖家来说,几个中差评对他们影响不大,对初级卖家来说,本身的评价点数就不高,有几个这样的中差评对他们的影响就比较大。”
价格不高、容易损坏、易碎的物品也很受“恶意中差评师”们喜欢。
取证困难是目前卖家遭遇此类情况投诉难的主要原因。1月27日,广州首例“淘宝差评”案在广州中院审结,判决认定买家基于亲身经历和主观感受的评价,不构成侵权,卖家败诉。庭审中,卖家梁先生为证明他向买家出售的商品是正品,提交了宠物粮食公司的销售出库单。淘宝网则认为,该证据不足以证实梁先生向客户出售的商品就是正品。
程学林律师认为,首先应该正确看待网站上推出的这种信用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净化消费环境。而对于“恶意中差评师”的欺诈行为,不仅影响正常的交易,也影响了网络商家的正常营业,导致一个灰色利益链的滋生。这种以降低网店的信誉度为手段谋取大额钱财的做法,实已涉嫌敲诈勒索。
程学林建议,相关购物交易网站应建立和完善商家申诉及调查机制,对合理的申诉应及时删除恶意差评。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