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只做格式审查管不住坐地起价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房一价”政策没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在于政府执法部门未对那些有法不依的开发商进行严肃查处,使那些“遮遮掩掩”和“阳奉阴违”的现象还有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开发商之所以使用“高报低开”这些把戏,还在于价格备案这一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为何明显高于实际售价的申报价格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已在深圳执行多年,而“高报低开”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就曾就此问题致函物价部门,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
“但由于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查处和干预‘高报低开’的行为。根据目前的规定,我局仅是‘一房一价’价目表的监制机关,只具有格式审查权力,即审查开发商是否按照固定格式公布相应内容,而对于标示的具体价格则无权干涉。”该工作人员说。
广东省物价局也证实了这种说法。该局表示,“在广东省,除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其余商品住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对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房价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水平,而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
“如果大米卖出一斤100元的天价,政府该不该管?”深圳市民周明质疑说,商品固然要由市场定价,但住房问题不仅仅具备商品属性,还具备社会属性,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何况,国家已经要求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如果任由开发商制订备案价格,那么房价控制目标还有可能实现吗?”
据悉,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新国八条”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而房价控制目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来制定。
“有形之手”果断出击才能管好楼市调控
出台“一房一价”政策的初衷是要构建一个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让房价逐渐回归理性。但从深圳、广州等城市的落实情况来看,这一政策已出现了被架空的危险,政府“有形之手”没有果断出击是重要原因。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当“一房一价”遭遇无人能管的“高报低开”,沦为了“走过场”的形式时,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行政之手应在此特定时期有所作为,积极介入商品房定价环节。
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在1998年到2003年,楼盘销售其实已经是明码标价。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开发商才耍起了滑头,玩起“躲猫猫”的游戏。对此,政府应当干预,还消费者以知情权。财税部门掌握开发商的成本利润情况,应该与房管部门合作,监控行业动态,维护房价的合理定价。
专家们指出,“一房一价”是落实国家楼市调控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应当尽快从两个方面抓起:
一是尽快出台“一房一价”实施细则,将备案价格与房价控制目标挂钩,比如将房价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个片区,每个楼盘的价格都不得高于该片区房价控制目标。同时赋予执法部门更多的监督查处手段,对于屡教不改的开发商实施重罚。
二是加强协作,防止推诿扯皮。楼市调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房管、工商物价、财政税收等众多部门,如果不能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就会出现“九龙治水”的尴尬。当前楼市调控已经进入由量缩转为价跌的关键时期,只有扎紧篱笆,堵住窟窿,调控措施才能奏效,群众的期望才能实现。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