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士反映,去年的保障房项目贷款一般是维持基准利率,甚至能享有下浮10%—15%的优惠;今年以来一般是上浮10%—15%,甚至达到30%。按照这样的资金成本,保障房项目建设不但无利可图,且极有可能亏本。
该人士认为,顺应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制”的政策取向,应将两类贷款实现分类管理,并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金融政策,确保贷款额度和优惠利率;与此同时,加强监管,防止企业“套贷”用于商品房开发。
范小冲表示,理论上任何一种政策都不能强制推行,但是开发商目前面临的处境是,“要想进入市场,只能顺应趋势,接受政府的游戏规则,分担保障房建设压力。”
“政府将保障房建设任务转移给开发商后,既没有让利,在相关配套政策上也缺乏诚意,实际的做法是,一旦拿了配建地块,保障房不建,商品房则不予验收。”范小冲认为,仅仅强制性的“捆绑”配建,而没有投融资方面的政策扶植,很难调动开发商参建保障房的积极性。
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研究报告称,未来市场商品房配建保障房、“限地价、竞保障房面积”等模式将被广泛采用。如果地方政府在保障房“捆绑”商品房模式中,给予企业更多的税费优惠,尝试成立保障房投融资和管理公司,则有利于房企提早打通融资渠道。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智表示,政府主导“捆绑”模式,应该针对某些特定地块,进行精准规划后再具体实施。如果地方政府在投融资渠道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各方都有好处。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