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税”之疑]
谁让“妻税”如此敏感?
先有“馒头税”,后有“月饼税”,如今又有“妻税”。馒头税、月饼税尚小,“妻税”动辄上万。那么,为何闻税色变已成为常态?人们为何对税如此敏感?
“人们把感情的风险转嫁到对税的质疑上来”
刘尚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我认为“加名税”本身就是契税,属于地方税种,征收完全是地方性事务,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争论。不过我并不反对去研究这个问题,各地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也没有必要由国税总局在全国统一推行。
“加名税”引发关注,根本不是税的问题。而是通过税收问题,体现出的人们对感情的一种不信任感,是人们对税制的不信任感。
现在婚姻法的新解释出来了,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做了一个很详细的规定。这与税没有什么关系,可现在这个问题突然变得比较敏感,其实是人们把感情的风险转嫁到对税的质疑上来。如果大家不认为这是个风险,那何必要加名字呢?何苦要来交这个税呢?
“这笔钱数额较大,势必引起老百姓的反感”
张广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按照契税的相关规定,“加名税”是在房屋产权发生变动的时候征收,从法理上没有错误。但是这笔钱数额较大,势必引起老百姓的反感。毕竟老百姓在买房的时候已经花了很多钱,如今加个名字也要交钱,属于合法不合情。
不过目前一口否定“加名税”也不合理,因此要慎重地去探讨这个问题,例如可不可以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象征性的收一部分?老百姓本来就希望减税,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还加收“加名税”,势必引发抵触情绪。
[“妻税”之解]
少收一点行不行?
税,少收一点行不行?这正是公众闻“妻税”而怒的原因所在——人们发现,在高喊“减税”多年之后,我们却发现身边的税种越来越多,数额还越来越大,并且每一个税种都有正式的名目。
“契税和印花税属于重复征收,该取消一种了”
张广通:我觉得问题并不是出在契税上,而是中国的印花税与契税属于重复征收,一个房屋买卖的过程,既要交契税,又要交印花税,这就造成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所以我想,契税和印花税,该取消一种了。
目前契税是针对产权变动与转移征税,印花税则针对签署的各种合同,也包括产权转移凭据等进行征税。这两者之间有功能重复之处。而且“印花税”的初衷,在于为契约进行一个合法的证明,如今这个功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加名税”如果要缴纳,很有可能也会出现两税都要收取的情况。所以我认为两个税可以留一个,或者说合并起来。而且税率不要太高,0.2%到0.25%就足够了。
刘颖:我看到对于“加名税”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应,我对这个回应的真伪表示怀疑。因为这个回应既不专业,又不符合政策现状。一揽子说收税,还是一揽子说不收,都不是好的解决办法。我认为可以考虑契税和印花税调整的问题。
因为印花税与契税的性质有重复,一个是土生土长的契税,一个是从外国舶来的印花税,如何将两个税重新统筹规划,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毕竟为了一张纸(房屋产权)交这么多税,谁都不会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