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价机制+环评标准”促转型升级
王大勇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建筑用钢仍占钢铁需求的一半左右,不能简单地以品种、高炉容积大小区分先进还是落后。
多位专家建议,钢铁调控要将环评标准与“税价机制”相结合,使得不符合能耗、环保标准的企业没有利润,地方政府没有税收,在利益关系上形成自动退出机制。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表示,当前我国钢铁企业实际税负差别很大,如同一个省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吨钢实际缴纳所得税外税金275.43元,而两家小型钢铁企业吨钢上交除所得税外税金分别为44.21元和31.45元。钢铁企业税负的巨大差别为“税价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薛志敏建议,钢铁产业转型升级要区别对待,疏堵结合。可以借助当前河北省申报国家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的契机,从试点开征“环保税”切入,既加快河北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又为全国开征“环保税”探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葛察忠说,这项收入可以用于建立“钢铁产业调节基金”,由中央和河北省持有,专项奖励优势钢铁企业环保、技改投入。在这之前,建议国家加快建设钢铁企业环保监测网络,为开征“环保税”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