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发现,一些地方财税造假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鼓动企业虚开发票,在企业纳税后,县乡财政再以“项目扶持”“纳税大户奖励”等方式将钱返还给企业;
以奖励方式对纳税大户变相“返点引税”,返点幅度甚至高达30%至50%;
出台优惠政策“筑巢引凤”,吸引“企业总部”入驻,在企业纳税入账后,再将所纳税款的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企业;
调动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融资平台资本金,应付当期财政考核任务,检查完后再转回去;
直接指挥园区企业虚报产值和税收利润等;
……
种种财税造假行为的出现,说到底是为了政绩考核。一些市县政府领导为了体现任内政绩,不顾实际,下达的税收指标任务年年递增;一些上级政府考核基层干部,片面看重收入增幅,不问资金来源出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结果必然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一位在基层挂职的县领导向记者坦言,有一次市里开会谈到财政增收的问题,有领导很严肃地说:“预定的财政增收任务是一定要完成的,如果完不成,请提前说,我们立即换人,自然有人能干。”在权力的高压下,这种做法必然层层传递,有的基层地方官员为了保住“乌纱帽”,被逼着变本加厉,违心造假。
事实上,一些地方财税造假,官员都心知肚明,后任接过前任的财政“假账本”,尽管心有不悦不甘,乃至不屑忌恨,但是碍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打掉牙往肚里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