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没法过户
一些人错误认为通过法院判决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降低税费
在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该市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北京籍单身人士李某今年1月底购买了自己的第二套住房,但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却遭遇卖房人拒绝办理过户及网签手续,导致3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失去买房资格。为此,李某将卖房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28万元首付款,并双倍返还4万元定金。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丰台法院调研分析,受“国五条”及其细则出台影响,二手房买卖中双方急于过户、规避政策、弄虚作假三种心理引发此类案件激增。其中弄虚作假心理尤其值得警惕,一些人错误认为通过法院判决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降低税费,买卖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证据、事实均无异议,只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一部分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成分。
法院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种以被诉方直接同意给付或对给付凭证直接承认等方式逃税的做法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非常容易被发现,属于目前各级法院重点打击的“虚假诉讼”,一旦被发现核实,相关当事人不但不能实现其非法目的,而且还可能受到相应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丰台法院民四庭法官魏亚南分析,先前房屋买卖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为少交税款、急于买房而迅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使得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人往往无法详细查验所购房屋的诸多细节,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易被忽视。同时物业费、水、电等很多购房附属问题亦会因急于过户而被暂时搁置,这些暗藏的风险都可能会导致后续法律纠纷的增多。
(综合本报记者余荣华、徐隽、靳博、吕绍刚、孙小静、刘志强、姚雪青、李刚、付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