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因发送误导或欺骗性推销短讯(即短信),6日被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罚款9万港元。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8月收到一名中国移动香港流动服务客户的投诉,称中国移动香港发出短讯推销其流动服务时,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违反《电讯条例》第7M条。
投诉人表示,去年7月收到中国移动香港短讯,宣传一项移动通信服务套餐,称可以平均每月57港元的费用,任用本地数据及WiFi服务。然而,投诉人致电中国移动香港热线订用该套餐时,被告知必须同时以每月8港元购买接入铃声服务。投诉人认为该短讯的陈述具误导性或欺骗性。
中国移动对此表示,不应把该短讯视为一项独立的宣传工具,即使没有包含详细及完整的条款,也并不构成有任何遗漏或具误导性的销售,因为每条短讯的空间是有限的,不能列载所有细节。
通讯办认为,向客户发出的短讯遗漏阐明每月须另缴8港元铃声服务费,普通人可能会被误导,从而相信套餐费用只是每月57港元。因此认为该短讯具误导性或欺骗性,违反《电讯条例》第7M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