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进勇分析,不同于国际社会一度广为采纳的旨在“保护及促进”的第二代投资协定模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谈判意味着中美两国将达成的投资协定属于第三代的投资协定。“新一代的投资保护协定在此前基础上加入了自由化的内容,目前看来是国际发展的趋势。”
据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
“目前看来,一个更适应于现实发展的多边投资规则尽管困难,但很有必要。作为世界第一大和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经济体,美国和中国有望达成的这项投资协定,将对未来多边投资规则的制定有重要的推动、示范作用。”卢进勇称。
事实上,有望被推动的不仅有中美投资和多边投资规则,还有中国当前正在着力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目标相契合。长期以来,名目繁多的行政审批事项及“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不仅约束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更衍生出一系列腐败问题。有鉴于此,新一届政府上任后,明确将行政审批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先后数次取消和下放百余项行政审批权。
“负面清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批权限,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从而使政府回归自己服务者和监管者的本位。”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对中新社记者指出,“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施,将有助于倒逼中国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进而彻底打破阻碍民营资本进入的弹簧门、玻璃门”。
沈丹阳亦在12日指出,此举有利于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何伟文表示:“中美双方的投资协定谈判刚刚进入实质性阶段,双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谈判应该要持续较长一段时间。我个人对这项谈判的前景还是持乐观态度,因为它符合中美双方的共同利益。”
“美国企业都准入前国民待遇了,很难想象中国国内的投资市场还不能充分开放。”马宇说,“这也是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要义”。(中新社记者 石岩 董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