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良好,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自10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各档平均增幅达16.04%。
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长。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4.75万人,同比增长3.3%;失业人员再就业16.21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78万人,同比增加11.1%;城镇登记失业率3.63%,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
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7.7万人,同比增长12.4%。三季度转移就业人数占全省转移就业总人数的56.2%,比去年同期增长3.5个百分点。其中,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推动较为明显,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03.9万人,创历史新高。
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为621.89万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63.0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2.06万人。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52.2万人,比上年同期净增28.7万人,增幅9%,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84万人。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大幅度提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对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拉动全省平均工资增长、提高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4档变为3档,各档平均增幅16.04%。我省从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已经是第10次进行工资调整,也是继2010年平均增幅22.9%、2011年平均增幅21.9%后的又一次较大幅度调整。
此外,我省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有所缓解。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登记的需求总人数为24.69万人,同比减少4.95万人;求职总人数为27.83万人,同比减少7.03万人,求职难度逐步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