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2月25日电(记者何悦)春天悄悄走来,吉林民营企业的好日子也来了。记者25日从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获悉,今年吉林省将着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五大工程,破解目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为创业者带来更多的实惠,同时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
激活市场主体,民营经济实现三个“翻一番”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民营企业规模近年来不断壮大,2011年全年吉林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万亿元,同比提高30.3%;共完成增加值5318亿元,占吉林省GDP的比重达到50.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但同发达地区相比,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阶段性差距。融资难且贵等也是吉林省民企普遍反映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吉林省近日出台《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40条新规将切实为民企“减负”。记者注意到,《意见》在市场准入、全民创业、科技创新、支持大企业辐射带动地方企业、增加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和建立发展基金等政策制定上实现了较大突破,从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提出新的政策、调动各级政府的力量和积极性、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还指出,吉林省未来五年民营经济发展要实现三个“翻一番”:到2017年,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万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以上,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4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29万户以上,分别比2012年增长1倍以上。
同时,到2017年,民营经济上缴税金要达到1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7%以上,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
激活体制机制,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见实效
《意见》要求,吉林省将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富民强省”的发展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五大工程,在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上出实招,在推动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上见实效。
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会议上表示:“发展民营经济,不在政策多少,关键在于有用。”要尽量放宽政策,做到放水养鱼,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的创立、生成和发展。进一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会议还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把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从战略上、法律地位上、市场地位上进一步明确和提高,营造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发展环境。
激活全民创业,鼓励企业家争当模范
“发展民营经济的首要任务就是全民创业,”王儒林表示。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的问题,今年,吉林省要设立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两年内省财政投入3亿元,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专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每年可担保融资30—50亿元。
同时,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方式下领办创办企业。对招商引进、在外吉林人返乡创办和省内新办的企业,自投产或营业始,两年内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支持。
此外,鼓励各级政府免费开展“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培训;开展大学生、退役士兵等拟创业者到符合其创业方向的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创业实习试点,由实训企业或地方政府出资,工资标准不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王儒林还希望民营企业家倍加珍惜机遇,勇于担当,争做模范。“吉林省民营企业家要争当科学发展的模范,富民强省的模范,守法经营的模范,以人为本的模范和道德模范,将企业梦、吉林梦和中国梦一致起来,让民营企业家们经济上有作为,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进步,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王儒林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