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公园内乱涂“到此一游”行为以后可能面临最高千元罚款。日前,《长春市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中明确禁止在公园中常见的14种不文明行为,乱涂乱画、宿营烧烤、游泳垂钓、破坏草坪等都可能面临最高可达千元的罚款。
《条例》中对市民在逛公园时不能做的14种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分别包括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攀爬、涂写、刻画;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焚烧枯枝落叶、燃烧杂物;携犬入园等。
同时,《条例》根据不同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处罚标准。拟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涂写、张贴等行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园内宿营、烧烤,在非指定区域游泳、垂钓等行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在公园内取土、挖沙,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刻画,损毁草坪和树木的,根据《条例》规定可能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段续)
实习编辑: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