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50条实施意见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民企

来源: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2013-03-29 13: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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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一定要算好这笔民富市强的‘全局账’、育苗造林的‘长远账’、放水养鱼的‘取舍账’,切实让利于民。”高广滨强调,政府要会算账,敢于给政策、给支持,要先予后取,先舍后得。

高广滨要求,相关部门要在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尽快拿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的限制和经营范围的限制,放开一般性经营项目,允许注册资本暂时“零首付”(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最低3万元人民币、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金、剩余出资可在两年内缴足),切实调动起民营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长春市还将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对于高校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实行“零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行“零门槛”,对高校毕业生成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企业的实行“零首付”。

试点小微企业可获贴息贷款

在金融扶持方面,长春市将开展小微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试点,以被确定为国家“小微企业社会化金融服务体系”试点的机遇,首批启动50户民营小微企业开展试点,同时对试点企业给予适当贴息支持。此外,长春市还将探索成立民营企业债券增信公司和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公司,加快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加强企业上市服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积极引导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去年,长春市有小额贷款公司46家,注册资本20.29亿元,发放贷款新增22.38亿元,今年要确保翻一番以上。

实习编辑: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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