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订生均经费标准。全省已有77%的省辖市和64%的县区建立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大部分地区都达到了省规定的生均标准200元以上,其中南通市区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500元,另有一部分县区的标准在700元~1200元之间。
3、扶持普惠性幼儿园。
4、帮助弱势儿童入园。《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我省将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
解决“入好园”:设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
1、创新师资管理制度。在南京、扬州、泰州3市试行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并逐步在全省实现“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的目标。
2、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我省在全国率先建设功能完善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已经完成7000多所幼儿园、5万多个班级、17.3万名教职工和200多万名幼儿的信息采集。这一涵盖全省所有合格幼儿园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系统,为学前教育决策和发展评估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3、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我省将借鉴欧美国家和港台地区的做法,对学前教育进行过程性的质量监测。目前,关于在全省设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的研究项目已经立项。
C 减轻课业负担
推行“五严规定” 违规学校“一票否决”
规范办学行为,让人民满意,是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9年6月12日,我省开始了声势浩大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这项行动以落实省“五严”规定为主要内容。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领导全省教育系统发挥了应有的主力军作用。
在大力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我省又开展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督导,坚决遏止违规办学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敢于担当。一是实行“一票否决”机制。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省对市、县(市、区)、学校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评比表彰,市、县(市、区)、学校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如涉及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则实行“一票否决”。二是雷厉风行督查问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惩防并举、依法问责、强化导向”的原则,组织经常性的督查问责、督促整改。仅省里就先后组织省督学和媒体记者近500人次、开展100多次专项督查,先后查处了40多个违规学校和单位,取消了2所星级高中的星级称号。2011年暑假、国庆节期间还组织了省市县三级联动、覆盖全省几乎所有中小学的“百校行”督查活动。三是完善督查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着力强化日常举报受理,定期公布举报电话,责成学校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和阳光体育安排表等,并在工作机制上要求首次被投诉即责成学校自查自纠,如有再投诉即由督导室不断加大督查促改力度,直到解决问题,平时还有责任区督学日常监督和指导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