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大连市教育局获悉,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中职学校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学生,全市约有5.9万名学生享受学费全免政策,需安排资金1.58亿元,免学费资金由财政补贴职业学校。这是我市继义务教育实现免费教育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减轻中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市政府将“全市中职学校免收学费”列入今年重点民生工程。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原有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基础上,将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各中职学校的正式学籍学生。
据了解,中职免学费对象为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免费标准按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平均免费标准确定,学费标准高于免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按照同类型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各中职学校在秋季学期后将组织进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登记、审核工作。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记者于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