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产子扔下楼 故意杀人获刑
案情
2010年12月分,徐某在鞍山市某火锅店的员工宿舍里产下一名男婴,并将男婴装入塑料袋,从七楼垃圾口处扔下,导致男婴死亡。
第二天,徐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他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徐某为初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评析
通过社会调查、心理评估了解到,徐某生于农村,家庭困难,母亲精神有问题,父亲忙于生计,她从小孤僻,没有要好的同学、朋友,没有受到正常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初中未毕业便外出打工,结识了有家室的男人,多次发生性行为。得知怀孕后十分恐惧,不知如何处理,也没有倾诉对象,最终误入歧途。
本案的发生突出了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对未成年外来务工人员关爱、疏导不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