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经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有八章三十九条,分别就适用范围、就业政策支持、维护公平就业权利、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秀坤表示,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辽宁省就业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促进城乡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记者 刘策 实习记者 张译丹)
实习编辑: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