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历时4天半,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月21日上午在辽宁人民会堂闭幕。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赵国红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何明清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严学琴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阎生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振东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秀杰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晓光、郭兴文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