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辽宁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集中发放仪式,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当天执结39件案件,同时将259.37万元执行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推动辽宁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深入开展。
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集中发放仪式作为全省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案件主要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损害赔偿等类型,涉及申请执行人90余人。
据了解,辽宁法院本月15日前已对全省2841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统一采取强制执行行动,涉及标的金额达3.1亿余元,3月底前有望执结除刑附民案件外的70%。目前,已对该类案件的所有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查封、账号冻结等措施,同时进行送达风险提示和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惩罚等预警。
对仍未履行的案件,在市级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向民航、铁路、海关等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统一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等案件,优先考虑分配可供执行财产,能够先予执行的依法先予执行。此外,各地法院还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分级开展司法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记者 刘策 习记者 张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