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延期致资金闲置1年以上
对省国土资源厅和泰安、临沂、莱芜3市及所属8个县(市、区)2009至2010年矿产资源专项资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较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在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征缴管理以及矿山环境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企业欠缴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3个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2009至2010年应缴采矿权价款7.03亿元、实缴3.95亿元,欠缴3.08亿元。截至2010年末,共有187家企业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34亿元。
国土部门存在滞留和截留、挪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问题。2009至2010年泰安市、临沂市及部分县(市、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滞留和截留、挪用应上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1909.86万元。如宁阳县国土资源局在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设立两个过渡账户征缴核算矿产资源补偿费,截至2010年末共截留矿产资源补偿费838.01万元,其中2009至2010年将资金列支用于办公经费200.45万元,审计期间已补缴入库515.56万元。
此外,被审计3市所涉及的地质遗迹保护或山体治理项目中,有4个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未按期实施或完成,影响资金及时有效使用。上述项目省市财政部门2009年以来共下达项目资金2600万元,截至审计日资金闲置2470万元,闲置时间均在1年以上。
13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均招标不规范
2006年以来,省审计厅对济青南线等13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包括12个高速公路项目和1个一级公路项目。审计的12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总里程834.52公里,概算总投资360.16亿元,占“十一五”期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和总投资的65.28%和57.53%。
审计发现,在这13个重点项目中,有7个项目前期勘察论证不充分,造成设计变更较多,增加了建设投资。如国道220线滨州至济南公路在建设期间,部分路段发生四车道改六车道、特殊路基处理等多项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增加建设投资2.66亿元,占项目批复总概算的15.23%。
此外,被审计的这13个重点项目均未采取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选定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如国道205线滨州至大高段等项目,未经招标直接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涉及合同金额4026.72万元。另外,有4个项目施工存在违规分包和不规范分包行为,涉及金额3.41亿元。
在工程管理方面,一些施工和监理单位履约意识差,监管不到位。如青莱高速马莱段公路工程15个合同段,有13个合同段的施工单位违反投标承诺,更换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有些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有10个2007年交工的项目,截至2010年末一直未进行竣工决算和办理竣工验收。
审计还发现,这些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和拆迁补偿款等问题。13个项目的施工及其他单位通过多计、虚报工程量和擅自提高单价等方式,多计工程款以及沿线附着物、建筑物补偿款5.19亿元。通过跟踪审计,已对多计款项进行了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