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上午采访,记者弄清了这一欠款的来龙去脉:赵庄旧城改造部分工程承包给了汶上县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将部分劳务转包给了汶上县强宇建安劳务有限公司,强宇公司又将部分劳务转包给了赵雪珍等人。由于赵雪珍等人属于第三次转包,业主、建筑公司一推二六五,导致了讨薪难。
12月11日,在章丘某工地打工的李代发等14人来到省农民工维权站,寻求法律援助。他们是9男5女,都是四十多岁的壮年劳力,来自千里之遥的贵州省江口县、思南县。今年8月17日,他们在包工头肖某的带领下来章丘某工地打工,11月20日工程完工,却找不到包工头肖某了。李代发找到上一级的大包工头陈某,陈某说他们14人3个月工资262785元都给了肖某。李代发又找到建筑公司要说法,建筑公司负责人说:“我们没有雇用你们,也不认识你们。再者,工资发给包工头了,你们找包工头要吧。”
都是层层转包惹的祸。建筑公司将工程拆分后包给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包给小包工头;而工人干完活要工资时,往往是层层推诿,甚至某一环节的包工头“人间蒸发”。
不少劳务公司是“甩手掌柜”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只能将辅助性工作转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而且严禁二次转包。那么,劳务公司是否能担当起组织管理农民工的角色?
受理了李代发等人讨薪案件后,李强立即展开调查。他发现,该工程由济南某建筑公司承包,但该公司只派了几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工程施工基本通过劳务公司分包给了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又分包给了小包工头。
前不久,5名四川建筑工找到李强请求法律援助。李强一调查,5人是四川一家劳务公司济南分公司派到工地去的,而找这家劳务公司分公司时,早已楼去人空。
李代发等人也是经劳务公司派遣到工地的,李强找到那家劳务公司时,发现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民工都没有签任何协议,更没有履行派遣和监督管理职责。事实上,法律规定劳务分包必须通过劳务公司,可劳务公司名义上参与签订分包协议,实际上只是收了点中介费,还是包工头带着工人们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