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东省人社厅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新的山东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东将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二为一,统一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两保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说。
两保合并后,全省统一为100元至5000元十二个缴费档次,今后再增设个人缴费档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缴费补贴等政策,须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新政策还对居民保险的迁移、继承、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丧葬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
此外,涉及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过渡等问题按国家出台新政执行。
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412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216.3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5.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数为1276.6万人,参保率在95%以上。(记者 宗来松)
实习编辑 黄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