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青岛市中院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各级法院在反规避执行工作中打造了“三把利剑”,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制度来应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
据悉,11月5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青岛法院公布了259名当事人,名单公布后,已有10起案件的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还有很多被公布的企业和个人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已经初步显示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力。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干扰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中院将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刑事强制手段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两级法院还将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航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被执行人实施“限飞”,并在青岛市市级以上报纸发布公告。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问题。当前,“老赖们”规避执行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日趋隐蔽,使得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年来,青岛部分法院探索施行了上述三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依法拘留被执行人2938人次,罚款270.5万余元,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15.44亿余元;向1534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74名被执行人出境;以拒执罪处理60案62人。(记者 胡青)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