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平度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总的指导思路,以机制创新为引领,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848件,执结案件4190件,结案标的额5.39亿元,标的到位率91.75%。
“引刑入民”,完善执行威慑机制
2013年3月份,平度法院认真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全国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有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多年来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引入刑事执行机制解决案件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将刑事责任追究作为民事执行案件的一项常规强制措施,对于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极大增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有效减少了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
2012年,平度法院共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5人,其中14人涉及的14起案件已于2013年上半年全部执结,2013年上半年,平度法院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4人,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速查速执工作机制,缩短执行周期
为克服案多人少造成的案件久执不结,效率低下的问题,平度法院建立以节点控制为核心的速查速执工作机制,规定所有新收执行案件三日内进入司法查控平台进行查询,所有节点均有明确完成的时限和流转程序。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结”方式简化执行程序,加快执行速度,给被执行人造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最少的执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部分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的执行案件推行“一站式”执行,在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第一次到各执行单位接受询问时,就视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被执行人明确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或对抗法院执行的,当即采取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现场履行义务,通过一次执行就力争案件执结。近两年来,共有263起案件“一站式”执结。
建立司法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
2013年,根据青岛中院统一安排,与青岛市房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及23家银行建立司法查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车辆、房产及多家银行的开户及存款情况,对推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系统开通后,平度法院共发送查询请求53375条(涉及案件数2321件),各协助单位共反馈信息35542条,涉及被执行人1239人,涉及存款金额6500万元,涉及机动车735辆。通过协执单位反馈的财产信息,已经顺利执结案件43件,执结标的额50余万元。
推行执行圆桌会谈,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题
村级债务起因复杂, 单一的工作方式容易引起村庄、乡镇对法院工作的对立和不满。平度法院将行政审判中的圆桌审判模式推广到执行环节,由法院召集乡镇、村庄负责人和债务人共同协商,充分依托乡镇党委、政府,进行面对面协调;同时依法拓宽债权实现方式,自留地、树木、塘坝、水面承包权以及荒山废石等一切具有物权价值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依法抵债,在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上取得明显效果。(记者 解传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