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开始执行。《办法》要求电梯应15日进行一次保养,市区内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救援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每15日必须保养一次
电梯缺乏日常保养维修是造成电梯事故的主因之一。为了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办法》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应当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制定出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维保单位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要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查。一旦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l小时。
停用1年以上应封存
医用电梯、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观光电梯,以及按照要求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证人员操作。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封存电梯并设置警示标志,在15日内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新装乘客电梯应当具有设置远程监控系统要求的端口及其设备。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法律责任,违反《管理办法》条款的最高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例如:对未履行维护保养职责的维修单位,由县级以上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