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社会
节庆日成“受贿日” 购物卡借节庆成受贿新宠
2011-05-30 09:06:33      来源:法制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完善机制切断洗钱途径

辛祖国表示,朝阳法院调研发现购物卡涉贿犯罪呈现出“三易”特征,除“洗赃易”外,还有“办卡易”和“交易易”。他认为,购物卡涉贿犯罪增多固然有当事人认识上原因,但客观上购物卡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重要的推力。

“在7部委意见出台前,购物卡管理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加剧了购物卡涉贿犯罪的增多。”辛祖国说。

3位法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从禁止到管理,是一种务实的做法。但法官们普遍担忧,意见不足以有效遏制购物卡涉贿犯罪。意见虽要求“不记名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个人购买1万元以上要实名登记”,但“实名制起点太高,而行贿者一次购买的卡面值可能不需要1万元,送的卡也可以‘少量多批’”。

“意见并没有要求购物卡使用者进行身份登记,这对受贿者的威慑力不够。建议使用购物卡时与身份证一同使用,留下电子凭证,以利于今后查处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官们对此充满期待。

辛祖国认为,应加大对各商场超市的执法检查,保证其严格按照意见执行实名制,并强化对“黄牛”的打击力度,切断洗钱销赃途径。

“当前应通过专题讲座、制作警示片等形式,积极开展购物卡涉贿犯罪法制教育,破除认识误区才能更好地自律。”辛祖国最后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冯媛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预算公开
>> 详细

各地新闻
伟大历程>> 详细
点击排行
  河南投票选举29名高官 开封市长书记双双换帅
全国耕地受旱面积超1亿亩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