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重点:大力整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游动漫、软件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
●行动目标: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斩断侵权盗版网站背后的非法利益链,使侵权盗版网站丧失反复侵权的能力和空间
●时间跨度:7月1日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开展
7月4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7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国启动 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是我国政府部门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八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2012“剑网行动”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中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监管力度,同时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移动媒体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将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相关接入服务商也将会停止为其提供网站接入服务。同时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各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行动”是网络版权监管领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四部门成立了由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任组长的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各地在专项行动期间,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地区工作的开展。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其他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派员参加专案组、巡视督促、跨区域协调等方式,形成便捷高效的办理机制。
此外,为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举报奖励工作,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清楚,查证属实,对案件查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可获得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2012“剑网行动”有关问题答《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问
2012年7月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国联合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7月3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次专项行动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年“剑网行动”是在何种社会背景下开展的?
版权管理司:主要是在三个社会背景下开展的:一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发展基本战略的高度推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版权工作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密切相关。可以说,开展2012年 “剑网行动”就是网络版权监管领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二是为了满足网络数字环境下,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和加大版权监管力度的社会要求。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从2005年开始连续 7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大批案件,关闭了一大批侵权盗版网站,成效显著,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但从整体上说,当前版权保护的任务还很艰巨,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行为还非常严重,网络侵权盗版逐步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的特点,不仅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网络版权秩序,还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
尽管我国目前的版权监管水平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网络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意识和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当前仍然非常迫切。
三是“剑网行动”也成为2012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版权专项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2011年11月,国务院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为常态化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任务进一步加大。2012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中,继续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力度,大力整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游动漫、软件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做好视频网站监管等是版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正式向系统内部署了该项工作,目前只是将时间稍作了调整。
《中国新闻出版报》:针对当前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2012年“剑网行动”与前七次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相比,在行动部署上做出了哪些调整?
版权管理司:2012年“剑网行动”主要在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发动群众、集中打击和源头治理的整体思路作了相应的部署。
在完善机制方面,由三部门增至四部门联合开展。自2005年起,连续开展的前七次网络专项治理是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三部门联合开展的,今年又增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络侵权盗版联合治理机制。此外,中央和地方均成立了版权、公安、通信、网信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具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在快速反应方面,针对网络侵权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进一步强化集中办案的快速流程,探索建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快速反应机制。一方面要强化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版权监管平台的技术优势,在信息交流、公文传递、案件移转、案件督办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实时交流;另一方面是注重执法的快速性和有效性,各地版权执法机构对国家版权局移送的和本地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采取紧急执法措施予以有效制止或纠正,避免事态扩大或成为社会热点。
在发动群众方面,针对网络侵权盗版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的特点,将加大举报奖励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在开展“剑网行动”期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布了《2012年“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的案件类型、举报要求、奖励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集中打击方面,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斩断侵权盗版网站背后的非法利益链。一是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非法网站、变化服务器反复侵权网站等有严重情节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二是加大与通信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的合作配合,将查处后的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管理法规进行处罚,使相关网站丧失反复侵权的能力和空间。三是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各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源头治理方面,针对网络传播的重点作品、重点网站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重点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监控,从源头上减少网络侵权盗版的发生。从作品类型上将音频视频、文学、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作为重点对象;从网站类型上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网上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类型;同时,将手机媒体等移动互联网作为重点领域。
《中国新闻出版报》:为什么将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作为今年“剑网行动”的工作目标?在专项行动中,将开展哪些重点治理工作?
版权管理司:今年的网络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力度,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有效遏制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建立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