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2012年“剑网行动”部署了5项重点工作:一是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将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突破、快速查办。处罚一批违法企业和个人、关闭一批违法网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行政及刑事惩处力度。
二是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本地有影响的各类提供视频内容、搜索链接、存储空间服务的视频网站的监管力度,规范视频网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在加强对本地有影响力的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工作中,会要求此类交易平台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和交易规则,通过提供相关经营者身份地址和交易记录等信息、断开或删除侵权盗版商品信息链接、取消相关经营者会员资格等措施积极配合版权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同时将积极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方便权利人维权。对发现的各种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违法行为,会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完善督办协调机制。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其他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派员参加专案组、巡视督促、跨区域协调等方式,形成便捷高效的办理机制。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法律意识。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曝光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个人进行法律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新闻出版报》:版权、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在行动中做了怎样的工作分工?
版权管理司: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与领导,四部门成立了“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相关司局级干部组成,统一部署涉及全局的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各地还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地区工作的开展。
在行动中,各地版权、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合办案,按照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工作,同时担负协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梳理网上侵权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暂停网站接入或者关闭网站;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及网络交易平台版权监管工作;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和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加大对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犯罪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参加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联合执法工作;及时受理版权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通信管理部门将配合版权、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提供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涉及网站的备案信息,对经版权、公安部门查处且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各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内容管理、依法从严查处侵权盗版违法网站,利用版权手段加强网络内容监管。
《中国新闻出版报》:在“剑网行动”开展期间,将采取哪些奖励措施来动员、发动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
版权管理司: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此专门发布了《2012年“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针对我国境内网站侵权盗版活动的特点和违法违规分子的行为特征,将对举报传播音乐、视频、文学、网游、动漫、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举报兜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软件等的电子商务网站的;举报从事侵权盗版的手机媒体的;举报将境内网站服务器放在境外、在境内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报境内网站发展注册会员从事侵权盗版的;举报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的6类举报予以奖励。如果举报人举报的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清楚,查证属实,对案件查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举报有功人员可获得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中国新闻出版报》:在为期4个月的“剑网行动”期间,将如何逐级推进治理工作速度?最终将实现哪些工作目标?
版权管理司:从整体上说,2012年“剑网行动”共分4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是工作部署阶段,在7月上旬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各地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确定主动监管网站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落实措施;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在7月中旬和8月初,组织引导合法经营的互联网企业和重点网站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侵权盗版隐患;公布国家版权局和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举报中心的联系方式和举报奖励标准,做好案件线索的收集汇总工作;第三阶段是集中治理阶段,从7月中旬到10月中旬,重点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现场检查,二是开展集中执法;第四阶段是督查总结阶段,从10月下旬开始,汇总总结各地专项行动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梳理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重点通报。
今年“剑网行动”将要实现五项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权利人组织的积极性。采取发布举报奖励公告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二是继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网络专项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主动办案。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将一律从严查处,特别将加大网络刑事案件的移送力度,确保在办理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精确打击。要重点围绕音乐、视频、文学、游戏、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软件制品等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移动媒体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各地版权、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合办案,按照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版权执法部门特别是已单独设立并承担版权执法任务的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承担版权行政执法任务,公安部门要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侦查力度,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加大对违法网站的查处力度,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利用版权手段加强网络监管并做好指导、协调、督促工作。五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网络版权监管水平和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和改善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各省级版权部门将在总结历次专项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有效的监管举措和执法经验进一步归纳、整理,形成统一、规范的执法监管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