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月三十日在宁夏银川街头拍摄的部分市民不守法现象。
新华社记者 李然摄
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横冲直撞”的司机……真实的写照,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灯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红绿灯,生命信号灯,抢一秒,毁一生。必须群策群力,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
抢黄灯,闯红灯,一时之快带来无尽伤害
红灯停,绿灯行,百姓熟知。可是,黄灯亮了,是行还是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是,日前记者在北京长安商场的二七剧场路路口发现,黄灯亮时,还是会有一部分司机选择加速通行。同时,根据10次黄灯亮时交通情况进行粗略统计,平均每次有4辆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选择加速通行。
“刚亮就过,要是亮了两秒钟,就停呗。”“黄灯亮的时候,看什么情况了。要离路口近,那就给一脚油门冲过去了;要离得远,就不过去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那就过去了,已经停不住了,停车反而有点太紧急,影响后面的车辆。”
采访中,很多驾驶员都表示有过抢黄灯的经历,但是他们认为“这不是为了抢时间,而是怕追尾。”
“安全的行驶速度和保持适当的车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处长李勤说,“开车时,驾驶员会有从众心理,看到黄灯了,如果前车开得快,后车可能也会紧跟。如果前车开得慢,后者就会慢下来。因此,在经过路口时,如果每位司机都谨慎守法和减速慢行,就可以避免因突然刹车而追尾的发生。”
“本质上说,抢黄灯反映的是司机的侥幸心理。”李勤说,正如连日来的网络热点之 “中国式过马路”,这些都反映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文明现象,更直戳我国交通现状之痛。他们的屡见不鲜,必然带来交通事故的频发。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同时,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