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木沙·玉素甫等4名被告人暴力恐怖劫机案并当庭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爆炸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吾麦尔·依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阿里木·木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吾麦尔·依明、阿里木·木沙和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等人,接受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内容的反动宣传,形成以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为首要分子的暴力恐怖组织,并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进行了多次准备。
2012年5月中旬至6月间,木沙·玉素甫等人商议劫持飞机出境进行恐怖活动,并多次踩点、探查机场安检和机舱内情况,准备燃爆物品和金属拐杖、打火机、火柴等作案工具,又招募买买提艾力·玉素甫参与并进行策划、分工,同时商定如果劫机不成就炸毁飞机,与机上人员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