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名为“毛毛”的藏獒,在被安排在手术台做美容拉皮时不幸死亡,其主人向动物医院索赔88万元。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正调查审理此案。
原告北京一养殖场诉称,2012年11月9日上午,该场一只名为“毛毛”的公藏獒,在被告李某开的动物医院内进行美容拉皮手术。原告将藏獒交与动物医院,一主刀医生为其进行拉皮手术。但当藏獒进入手术室20分钟后,主刀医生将原告叫进手术室,说藏獒“可能活不了了”。原告要求主刀医生进行抢救,但主刀医生称已进行抢救,没有希望了。
原告到北京市兽医实验诊断所进行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麻醉意外致心脏骤停死亡。原告了解到,被告在手术过程中使用了一款麻醉剂“舒泰”,“舒泰”的使用说明书上特别标注,禁与“乙酰丙嗪”等药物一起使用,否则会造成心脏危险、呼吸抑制及体温过低。原告指出,被告在麻醉中给藏獒使用的“玛福莱静安舒”就包括“乙酰丙嗪”成分,故被告对种犬藏獒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88万元。但被告只同意赔2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