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7·21大雨中去世,车子报废,为了要车牌,任女士将婆婆蔡老太告上法院,要求继承车牌。
今日上午,本市首例车牌继承案在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开庭,双方都要求继承车牌。
据悉,因北京市出台限购政策,非京籍的任女士如不能继承丈夫名下的车牌,就无权在京买车。
庭审现场被告一方:车子是早买的与原告无关
上午9时30分,原告任女士和代理人走进法庭,被告蔡女士却并未出庭,而是由小儿子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任女士说,丈夫李某在7·21北京暴雨中死亡,直到7月23日,李某才被找到,而其名下的一辆夏利车也在洪水中被淹报废,因和婆婆蔡女士对报废车的继承问题有很大分歧,她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由她继承涉案车。
任女士说案发当日,丈夫李某外出办事,但是直到晚上都没有回家,因此家人外出寻找,最后在周口店附近发现了丈夫,“当时因为暴雨桥断了,我丈夫的车掉到了桥下,救援人员先是发现了车,后在车里看到了我丈夫。”
任女士说,自己和丈夫在2010年1月15日结婚,俩人婚后没有子女,丈夫出事后,因处理后事的问题,她和婆婆有些不愉快,“我是被轰出去的,连门锁都换了。”任女士认为涉案车是丈夫所有,现在丈夫死了,自己有权继承车子,“车子报废了,我也要继承车牌。”任女士当庭大声喊道。
此时坐在被告席上一直不语的李先生反驳道:“车是哥哥和前妻在2006年购买的,钱也是自己和母亲出的,与原告没有关系。”小叔子称,“哥哥去世后,我带嫂子去过公证处,当时她说将车牌归母亲继承,我们给她1万元,但后来又变卦了,要求给1.5万元,我母亲一生气就不同意给钱,这就闹到了法院。”
原告:婆婆老了开不了车
我在学本车牌该归我
“现在只有个车牌了,出于她对我母亲的不尊重,所以车牌也不会给她。”李先生的话音未落,坐在原告席上的任女士就大喊起来:“你们尊重我了吗,换了门锁都不告诉我一声,把我赶出门,我说过不要车牌,但现在改主意了,非要不可。”
法庭上,李先生告诉法官,因为车辆已经报废,自己曾经向车管所京南分所咨询过,车管所告知,凡是7·21中报废的车,如果家人继承后,该车辆不能再买卖,原告曾说要了车牌后,再买一辆新车,将车和车牌卖掉或出租,这都是违反规定的。
“你管我干什么用,我就是要争。”任女士表示,自己和婆婆之争,全都因为小叔子自己想要车,但随即被李先生否认:“我名下有车,我争来有什么用。”
“婆婆70多岁了,开不了车,我才30多岁,也正在考车本,所以车牌该归我。”任女士说。
因为被告不同意调解,庭审进行到11点时,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文/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