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下午3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
因被害人谩骂民警起杀机
被告人李才坤,龙新派出所民警。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陆与其堂弟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被害人班统陆及其堂弟班统影进行审查。经审查,班统影构成谎报案情,于2012年7月1日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被害人班统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
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被害人班统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通过击毙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
找做假证者报假案
2012年7月1日中午李才坤在自己位于龙新派出所407房的宿舍里找到了一把匕首,用床单将匕首擦拭干净,放在自己随身背的包内。当晚7时许,李才坤开车到龙岗老街一小店旁,发现黄小现抱小孩坐在小店门口。李才坤发现黄小现是做假证的,就以想要做假结婚证为由让黄小现上了自己的车。在车上李才坤先是问黄小现能否做假证,之后就向黄小现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要求黄小现配合报一个假案抓一个人,并让黄小现指认被抓的人是抢了她戒指的人。李才坤还给黄小现看了一枚金戒指,让黄小现到时就说是被抢了该枚戒指,还答应事后戒指就归黄小现所有,并当场要给黄小现200元人民币,黄小现答应了报假案,但没有收李才坤的钱。
杀人后将金戒指塞死者手里
李才坤遂开车将黄小现带到爱南路路边,让黄小现在路边等,等候李才坤叫她报警时,就去打电话报警说被抢了金戒指。随后李才坤又开车回到龙新派出所,到派出所的候问室对被害人班统陆说可以离开派出所了,将班统陆带出了候问室,并让班统陆上了自己的车,李才坤驾驶车辆搭载班统陆到爱南路附近时,让班统陆下了车,并让班统陆到爱南路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李才坤又开车到前面的路口掉头回来,将车停在之前黄小现下车的位置,找到在路边等他的黄小现,让黄小现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
李才坤又步行向班统陆下车的方向走去,到了班统陆的地点与班统陆在路边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班统影放出来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子弹从被害人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头部,从右耳下方穿出。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手中。
打110谎报击倒抢劫犯
然后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说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向龙新派出所值班室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被告人的情况。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才坤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王纳 通讯员白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