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东三环的双井桥下,记者发现路口东西方向的绿灯时间相对较短,很多人刚走到一侧辅路的一边,绿灯变红灯,只能跑上几步,赶在机动车启动前,到达安全地带。
“不闯红灯过不去马路。”北京市民李大爷说,交通灯设置太短,路越修越宽,几十秒之内根本过不去,除非一溜烟儿跑步过马路。
此外还有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的问题。海南省交警总队民警周平虎说,支路和次干路应该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行人也就习惯了“中国式过马路”。
以海口市为例,记者发现每条宽敞的街道除去斑马线之外,几乎没有适用于行人的过街通道,天桥、地下通道更是少之又少。行人和汽车抢道几乎成了每日“必修课”,一些行人对“红灯”熟视无睹。
终结“中国式过马路”不能靠运动式整治
周平虎说,实际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在“法不责众”的惯性下,此前几乎形同虚设。而从目前各地集中整治的效果看,运动式的整治也难以终结“中国式过马路”。
有关专家指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加大针对行人守法的宣传、加大罚款力度等措施固然重要,但仍须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要从城市道路规划,考虑便民需求,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路权”冲突。
“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大部分行人自律,使高强度执法变成辅助办法。”周平虎说,如果行人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一味指依靠民警整治管理,公共生活秩序的社会成本就会很高。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和规范。”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认为,以前交管部门总是习惯于集中“管一阵”,然后又松懈下来,希望更多的城市能一起探讨治理良方,而不是在观望中“软执法”,走出“一阵风式整治”的怪圈。
目前,北京、南京、济南等地交管部门已经表示,在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整治的同时,也将对路口的过街设施、交通安全提示、信号灯延长时间等进行合理设置,为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