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方政府被指袒护农夫山泉
协会严厉批评会员农夫山泉重申其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
“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还不如自来水标准”经本报近日独家披露后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上周末农夫山泉终于发布声明但仍自辩并否认这一说法,紧接着浙江质监局也称“地方标准并不宽松”。对此,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昨天发文,对其会员企业农夫山泉始终不认错的强硬态度严厉批评,并再次确认,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有待修正提高,同时该协会还指出地方政府涉嫌袒护作假。
□进展
浙江质监局替农夫山泉圆场
上周六,有媒体报道,浙江省质监局官方表态,农夫山泉执行的DB33/383-2005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并不宽松。
据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省质监局联合提供了一份《关于浙江省地方标准相关情况的通稿》称,在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标方面,没有比国家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宽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浙江地标总砷、镉指标低于国标的问题,两部门的回复是: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19298的第1号、第2号修改单,对总砷、镉等指标进行了修订。根据以上修改单内容,浙江省质监局在《浙江省饮用天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中作了修改。
以上两部门还表示,2011-2012年,省质监局对农夫山泉天然水共监督抽查13批次,全部是合格的。
农夫山泉的声明对其标准中镉、砷等危害物宽松于自来水标准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