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加强医疗救治和康复。一是根据灾区的实际伤亡情况,有针对性的向受灾地区调配救治专家和各类医护人员,实现灾区乡村“医疗全覆盖”。
二是按照“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救治”四集中原则,在芦山县和宝兴县各建立一所野战医院;由国家医疗队专家组对所有重症、危重症进行逐一筛查,制定针对每一个伤员的个体化诊疗方案,实行重症伤员病情每日报告制度。
三是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四川芦山地震伤员早期康复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成立省级康复医疗专家组,在救援队伍中配备康复医疗专家,在抢救生命、治疗伤病的同时开展早期康复医疗,尽最大努力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残疾发生。
(二)着力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实现灾区卫生防疫“五覆盖”(防控工作全覆盖、安置点全覆盖、家庭全覆盖、重点疾病全覆盖、食品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全覆盖)的要求,确保灾后无大疫。一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实行责任包干,整合本地和外援医疗卫生防疫力量,确保每个县、乡(镇)、村或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有足够的卫生防疫人员。
二要在灾区尽快恢复重建传染病直报网络,特别是在灾民临时安置点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测、预警,加强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阻止传染病疫情流行蔓延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要对人员密度过大的安置点应尽快进行分流,防止因人群聚集造成疫情发生,进一步组织落实消杀药械,扩大消杀灭范围,开展环境消杀灭和饮水消毒等工作。
四要加强对灾区和临时安置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灾区饮用水应急监测信息日报告和通报制度。五要大力开展群众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进一步制作发送卫生防病宣传资料,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全面覆盖。
(三)着力强化药械物资保障。一是继续加大物资调配力度,保障医疗救治、环境消毒和卫生防病等工作需要。二是尽快组建医疗用品专用车队,并积极与相关地方政府配合,加大对前线医疗救援、疾病控制药品、器械及后勤保障力度。三是建立救灾医用物资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救灾医疗物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四是加强物资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医用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储存、调配、转运“规范、高效、廉洁”。
(四)着力恢复医疗机构秩序。按照”四个有“(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加快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三恢复“(恢复行政管理秩序、医疗服务秩序、卫生防疫秩序),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有序、可持续运转。加快制定灾区医疗卫生活动板房参考图,在雅安灾区修建临时板房时,解决过渡重建期医疗卫生场地问题。
(五)着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挖掘医疗卫生救援的典型素材,加大对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突出医疗救援和防疫工作的特点,宣传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亮点;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灾区群众医疗卫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