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不排除跳楼男子与富士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位名为“跳楼富士康”的网友,自称是死者哥哥,发微博称“弟弟2013年4月22日入职富士康,24日晚却跳楼身亡!”该网友还在微博上上传了死者的工资卡和工牌照片,工牌上显示“富士康科技集团,安某某,H4674257”。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媒体已有报道,不排除24岁男子跟富士康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黄乐平解释,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黄乐平指出,如果24岁男子与富士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自称跳楼男子家属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布的照片
记者连线:
富士康河南省招募中心承认存在“静音模式”
富士康工会否认“静音模式” 与“坠楼”事件有因果关系
关于郑州富士康“二连跳”原因,有网友称,或与今年4月初郑州富士康推行的“静音模式”有关。所谓“静音模式”是郑州富士康员工从进入车间开始不允许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话,否则有可能被开除。
网友“野夫刀”曾发微博透露:实行“无声管控”!也就是从进入车间起一天不准讲话!富士康这是管理人的管理方法吗?蹲监狱也不过如此吧?工作极度压抑!
今日上午,人民网记者以应聘者身份拨通富士康河南省招募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咨询电话,询问“工作期间是否不能讲话”,是否存在“静音模式”。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答,“静音模式”是存在的,公司内部采取军事化管理,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富士康工会联合会在发给人民网的声明中称:任何企业均有工作期间不允许谈论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相关规定。但是工会组织同时希望,集团各个事业单位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给予员工更认同的政策和做法。然而,目前就上述“坠楼”事件中,工会不认为与这样的规定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