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还体现在销售环节。滕佳材表示,要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加强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经营条件,同时采取措施把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进行分类,对项目进行审核和管理。
滕佳材说,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产品销售管理,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
关于婴儿奶粉的销售渠道,滕佳材表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既有在普通市场销售,也有在药店销售。相比普通市场,药店管理更加规范,可以为奶粉销售提供更加严格的环境,更好地保证奶粉质量。
企业要有自建自控奶源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来说至关重要。
滕佳材表示,一方面,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具有自建奶源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对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对原料乳粉质量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过程记录和销售记录,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生产企业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
另一方面,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对出厂产品按照标准实行全项目批批检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社会共管共治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形成食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