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网友“恋爱”了两个月,40多岁的闫某腻了,准备散伙。但想着此前请她吃饭还花过点钱,心疼得难受。最后一次见面时,干脆从女方家里“顺”了点现金和手镯。几天后,他又钓上一位女网友,没想到这次来见面的是通州警察。
两个月前,黄女士在网上认识了河北老乡“阿龙”,双方网聊得投机,很快见面,开始“正式恋爱”。6月10日,黄女士请阿龙来自家吃饭。其间曾出门买菜,只有阿龙一人留在家。可这顿饭吃完,阿龙就此人间蒸发,手机也停了机。两天后,正在焦急和憋闷的时候,黄女士的女儿突然翻着抽屉问:“我那100美元呢?”黄女士帮着翻找,却发现自己的一对象牙手镯和500块现金也没了。“这只能是阿龙干的。”
黄女士赶到通州张家湾派出所报案。
“他真名叫什么?”民警问。“不知道。”黄女士回答。
“住哪儿?”“不知道”
“干什么的?”“也不知道。”
“恋爱”了两个月,除了一个已停机的手机号和QQ号,黄女士什么都不知道。
半晌无语,办案民警突然灵机一动,在QQ上注册了一个号码,女性、单身、40来岁——一切投阿龙所好。注册完毕,民警主动邀请阿龙,对方此时已在线,毫不含糊的加了好友。
这时,办案民警动了个心眼,为了不让他起疑,没主动说话。“抻”了一天,次日,阿龙主动过来搭讪,开始施展全套网上钓MM的技术。此后,民警和他连续聊了3天,见时机成熟,赶紧提出见面。阿龙立即答应,约定在他的暂住地见面。
民警立即带上黄女士赶到阿龙的住处。“就是他!”听黄女士一言,民警立即上前,把正做着春梦的阿龙拿下。
经审查,“阿龙”交代,他姓闫;也承认了盗窃的事实。至于盗窃的动机,闫某说,在两个月的交往过程中,他曾经请黄女士吃饭、看电影。“我给她花钱了,不拿回来,亏得慌。”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