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周喜军右在接受记者专访6月26日摄。新华社发
7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
此前,在看守所里,记者独家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一次次低垂下头的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现今绝境。
今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周喜军上诉,请求从轻判罚。许家林也认为赔偿太低上诉。7月9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日前采访了周喜军,他不时抬眼望望铁窗外,眼中满是不安,以下是记者与周喜军的对话。
“无法满足的欲望让我走到了这一步”
记者:还是说说案发当时的事吧,什么原因让你想偷车?
周喜军:我3月2日去应聘,到许家林家的超市里取暖,看到车停在门外,当时知道车里有孩子。3月4日早,我再去,看车还在那里,就开车门,发现车没锁,就上了车,当时脑袋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是想一直向前开。
2010年到2012年间,我曾经在一家工程机械公司任职,是大客户经理,由于单位给配车,出行比较方便,亲友面前也很有面子。突然没有车了,就很憋得慌,看到车在那里,就鬼使神差地把车开走了。都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让我走到了这一步。
记者:你什么时候发现车上有个孩子,是否听到了广播在全省搜寻?
周喜军:开始我不知车上有孩子。开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这时我也一直在听广播,电台不断发布查找信息,播报丢失车辆特征及车内婴儿的消息。为避免被人发现,便停车将前后牌照掰下,并将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
我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声特别大,我非常烦躁,不知怎么处理好,更不知怎么办。
记者:你为什么不把婴儿放下来,为何对孩子下毒手?
周喜军:我当时也想过把孩子放在路边,但由于天气很冷,路上全是大雪,过往车辆也很少,担心孩子会被冻死。我也想过把孩子送到我姐家,她家比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后,心情就更烦躁。
我知道不远处2公里左右有一家医院,我想把婴儿扔到医院附近,但婴儿哭得很严重,声音很大,我很急躁,先掐他,后用红布条勒他……
我大脑一片空白,很紧张,很害怕,“冲动”是魔鬼。我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我很后悔,但没处去买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