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刘某、曾某
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尸块烹煮3天3夜后,刘某将煮熟的尸块骸骨以及刘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装好,与李某一道,分两次前往3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法庭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分站记者 青琪、实习生 梁择慧、通讯员何鑫)
【记者手记】
杀人分尸还烹煮尸体的这种行为,不少人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在当天的庭审中,同为嫌疑人的李某和刘某,态度大相径庭。与李某的激动、哽咽相比,独自进行分尸步骤的刘某明显淡定得多。面对公诉机关、法官等人的询问,刘某回答十分流畅、思维非常清晰,且表情平静、滔滔不绝,几乎感觉不到悔意。冷漠是刘某在庭审中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究竟是什么让他丧失了基本的“人性”,成为杀人恶魔的呢?法律是公正的,我们期待着审判结果早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