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150多元的房租利润,租住公租房的胡某将其名下公租房对外出租,遭到举报。被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查处,胡某被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5年禁涉保障房。
今年初,在度假区租房居住的胡某,经过摇号获得了昆明市首批公租房的分配资格,2月17日他与某公租房运营单位签订了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了一套公租房。该房屋为一室户型,每月租金为842.2元,3月3日他顺利地拿到了房屋钥匙。然而,之前胡某就打起了利用公租房转租牟利的主意。3月1日,他找到了某中介连锁企业分店,登记了房源出租信息,每月租金价格为1000元,租金按年付。中介公司经办人员随胡某到所承租的公租房项目现场看房,并对该套房源非常满意,中介人员将租金价格提高到每月1100元。
随后,胡某被市民投诉举报。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区住建(保障)部门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
近期,当事人胡某已按照要求退回了承租的公租房,这一事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保障房成果的同时,应当遵纪守法,合理合法地使用保障房资源。同时,市民若发现转租公租房的情况,请打举报电话:0871—63185283。张勇李晓娟